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环卫中心字体大小: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对本部门的要求、长沙市环卫维护业务的文件规定,我中心负责雨花区维护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垃圾运输工作。

(二)主要负责雨花区范围内984.13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380万平方米的跳马镇区域清扫保洁、113座站厕清扫、230万平方米的绿化带保洁和38座人行通道清扫以及果皮筒等日常维护;辖区内主次干道所有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维护工作;辖区内公共站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辖区内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的运输工作。

(三)本单位是直接为雨花区市民创造优质环境的服务单位,是雨花区经济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窗口单位,我单位全体职工本着“诚信、奉献、协作、进取”的雨花环卫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锐意创新,为服务雨花经济大局、深化洁净城市、实现“财富雨花”“品质雨花”“幸福雨花”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拼搏、奉献。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6个及环卫所13个,分别为:中心办公室、人事室、环卫业务室(网格化中心)、计财室、基础设施室、安技室共6个中心机关科室,以及下辖的左家塘、侯家塘、砂子塘、东塘、圭塘、雨花亭、井湾子、洞井、高桥、同升、东山、黎托、跳马共13个环卫所。13个环卫所不独立报账,并入环卫中心本级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中心现有职工267人,其中在职人员96人,退休人员171人,另有临聘人员19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756.1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6.1万元,增长2.26%。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维护项目支出858.6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15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3.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2.56万元,占64.75%;项目支出8,373.56万元,占35.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56.1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6.1万元,增长2.26%。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维护项目支出858.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5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3.11万元,增长5.29%。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维护项目支出858.65万元及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指标602.71万元支付了上年度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5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3万元,占0.75%;节能环保支出214.7万元,占0.9%;城乡社区支出23,364.29万元,占98.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52.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75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正式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区财政追加预算2.19万元,2021年度总预算121.19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5名正式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正式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两台雾炮车采购指标214.7万元,全年预算为21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9,16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7.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市财政下达2019年全市环卫设施设备“三改”工作市级补助资金321万元、区财政年中追加站厕建设工程款1873.93万元、高铁新城片区新增环卫路面养护车款329.46万元及市财政下达2021年环卫维护经费6368.65万元,全年总预算为9297.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34.85万元在2021年暂未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9,97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财政调减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5510万元(已由市财政下达此指标),全年预算为14462.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是因为2021年末存在零星维修、业务车辆配件、业务车辆购置等应付未付款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采购撒盐机等防冻应急相关经费20.52万元,全年预算20.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8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1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接待汉寿县城管执法局考察学习误餐费支出0.0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8人次,主要是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察学习组及区垃圾分类办陪同人员来我单位考察学习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共有车辆392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9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道路清扫冲洗、垃圾清运等环卫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837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在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五方面均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道路站厕通道维护经费(含跳马镇环卫一体化服务及交通隔离设施清洗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1.02万元,执行数为255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辖区内的道路、站厕、绿化带、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的全面清扫和维护工作,完成了辖区内主次干道中心护栏、人行方管护栏、人行消能护栏等所有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工作;二是年中新接管的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外包给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由其负责安排保洁人员、驾驶人员及作业车辆完成了跳马镇区域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道路存在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路面车轮带泥问题反复,特别是在雨天,现场清洗难度较大;二是在建工地出入口、围挡周边的黄泥污染较多,且存在清洗后反复污染的情况,导致路面无法清洗到位;三是沿街门店随意乱倒垃圾、污水情况较多,人行道摆放餐厨垃圾桶,致使油污问题长期存在,清洗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关于工地出入口渣土污染的问题,定期梳理汇总各环卫所辖区内渣土污染问题,及时和区城管局对接,通过城管部门加强执法管控,减少渣土污染源头问题;二是关于门前三包责任、餐厨垃圾桶油污问题,通过定期梳理各环卫所的问题反馈,加强与街镇、城管、餐厨垃圾清运单位的对接,减少源头污染源头问题。

业务车辆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1.13万元,执行数为143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车辆的燃油供给,并及时购买车辆保险,及时进行年检年审;二是加强了车辆管理管控,车辆有故障及时维修处理,保证业务车辆正常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存在侥幸心理;二是作业车辆标识有破损、不清晰的情况;三是车辆作业时,安全防护不彻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二是对作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标识不清、有破损的进行维修;三是加强车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安全锥等物防设施,提高车辆在作业时的安全防范能力。  

垃圾清运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0.19万元,执行数为152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定期收集运输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外露,清运工作管理有序;二是将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的收运及处置工作外包给专业处理机构,我单位按照合同条款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及时清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夏天垃圾拖运过程中有居民反映臭气较大的问题;二是驾驶员违反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站相关规定,没有做好拖运垃圾期间的车辆及垃圾箱的检查工作,导致车辆被停运,影响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给垃圾车加装除臭喷淋系统,降低臭气外溢;二是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  

业务车辆及专业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3.83万元,执行数为1503.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环卫业务需要完成了环卫业务车辆及撒盐机等专用设备的采购任务,确保了城市路面、立面、水面等实行全覆盖保洁,对责任区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的清洗,确保了各类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及分类运输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通过购置撒盐机等专用设备,保障了冰冻期间市民在辖区内道路及桥梁区域的正常通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站厕建设工程款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0.19万元,执行数为152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每个项目严格按照立项、设计、规划审批、预算编制审核、选取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监督施工等程序完成了垃圾站及公共厕所的建设工作;二是所有已完工的新建、改造项目均已按相关制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解决了周边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施工时发现现场情况特殊,无法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必需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耗时长,耽误工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前必须现场实地考察,设计图纸验收部门仔细审核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图纸,确保站厕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docx

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道路站厕通道维护经费.docx

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2--业务车辆运行经费.docx


2021年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docx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道路站厕通道维护经费.docx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2--业务车辆运行经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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