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打击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参与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 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实施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区域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执法单位,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17个,下设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1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7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人员只出不进。本局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9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1名,稽查事业编制8名)。实际在职人员204人,退休人员77人,遗属人员1人。

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高桥所、东塘所、砂子塘所、雨花亭所、左家塘所、侯家塘所、井湾子所、圭塘所、洞井所、黎托所、跳马所、同升所、东山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因机构改革,根据雨发【2019】2号《关于长沙市雨花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和雨编委发【2019】1号《关于长沙市雨花区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雨花分局、长沙市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合并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原三个单位剩余指标转入市场监督管理局支付系统,并同时启用新中大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商事登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89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9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48.9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申报调整,收入预算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89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9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48.94万元,主要是因为市监“E”通项目两年申报一次,2020年预算中没有体现,2021年进行延续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5.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119.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41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0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75.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商事登记改革专项526.5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商事登记办事效率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办企业公章刻制、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等方面;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专业服务及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750.00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及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信用监管专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年报信息,包括大型户外显示屏公示、公示信息(年报)委托第三方短信推送、宣传海报、告知、通知书等制作、印刷等方面;行政执法专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涉案当事人进行鉴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业结论作为案件调查依据、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罚没物资处置等方面;“双打”行动与执法打假专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稽查执法、联合行动等方面;市监“E”通专项139.6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行政执法,提升执法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执法车辆租赁专项29.60万元,主要用于以年度为单位租赁电瓶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等方面;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专项82.08万元,主要用于补贴食安协管员,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严格实施网格化监管等方面;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奖励专项22.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农贸市场,营造让老百姓“来得开心、看着舒心、买得放心”的农贸市场等方面;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工作经费专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规范化管理,督促相关各方努力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5.57万元(数字为基本支出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比上年预算减少4.60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9.91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1.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601.83万元。车辆共有3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8895.0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1648.18万元,其中:优化营商环境经费150.00万元;商事登记改革经费526.50万元;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检验检测经费750.00万元,市监“E”通项目139.60万元,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82.0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表(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

2021雨花区预算公开表(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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