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负责人: 言自平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区政府机关大院三号办公楼C503
电话号码: 0731-8588018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00-5:00
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法制科、法制调研与督察科

直属机构: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砂子塘司法所、侯家塘司法所、井湾子司法所、跳马司法所、雨花亭司法所、高桥司法所、左家塘司法所、东塘司法所、圭塘司法所、黎托司法所、洞井司法所、同升司法所、东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