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9-18    来源:区机关事务中心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对本级直属机关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负责区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调整、配置、登记以及维护维修与改造管理、处置工作。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与建立相关档案。

3)负责区直部门公务车辆的管理、维修审核监管、燃油定额分配、车辆购置调配,及相关年检、年审和保险理赔协调工作。

4)负责推进区治大院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做好区治大院节水、节电、节气等节能降耗工作。

5)负责区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区治大院的上访秩序。

6)负责承办区委、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工作。

7)负责区治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绿化维护、爱卫运动、消防安全、邮电通信、报刊收发、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

8)负责对区治大院社会化服务实体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区治大院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

9)负责区直机关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承办区直部门集体户口的管理和转迁工作。

11)负责对区直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上述职责,区机关事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科、安保物业管理科、服务保障管理科、基建维修管理科、财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6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56万元,减少0.70%,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核减部分专项支出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60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7.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60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51万元,占16.7%;项目支出5503.62万元,占8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56万元,减少0.70%,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核减部分专项支出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0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56万元,减少0.70%,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核减部分专项支出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0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2.83万元,占9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万元,占0.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13.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0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08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人员数据如实支出,压缩部分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专项电话费,最后纳入行政运行基本经费中核算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5232.36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12月部分单位年终结算未能及时开票,导致部分合同款未能及时支付出去。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纳入年初财政大专项中,批复1500万元,按实报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含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3.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8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未产发生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接待一次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年因工作需要,有一次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22.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因替旧换新采购公务用车一台,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因车辆安全情况按需同上年度一样按要求替旧换新采购公务用车一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3万元,完成预算的87.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消耗性支出达到厉行节约的目的,与上年相比增加32.24万元,增长21.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一台的运行成本,及因油价上涨的因素,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0.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02万元,占99.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2人次,主要是接待其他外来单位工作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9万元,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0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7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年初预算较上年度相应增加,其支出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5.36万元,用于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及安全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消防安全培训、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未举办任何节庆、晚会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7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7.64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3.2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其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2个,涉及项目支出5582.02万元:用于水电气费1157.23万元,专项按合同支付各项费用1676.85万元,用于零星维修维护249.36万元,用于公车中心车辆采购及运行费用201.02万元,用于公车中心工资福利社保支出317.05万元,用于合同维修费用1097.65万元,用于机关食堂伙食补助433.6万元,节能 节电节水改造及垃圾分类及其他73.23万元、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更换项目经费376.03万元。

我单位坚持专款专用,各业务线科室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科有财务制度,公车办有公车管理办法,食堂有食堂管理办法,基建维修有施工管理制度,家具办公设备购置也严格参照区里相关政府采购文件执行。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绩效自评不到位。根据整改及调整严格按照省区规范要求上报。

2、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后已进行整改。

3、因审批原因资产处置不够及时,已进行了改正并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实施。

原因分析:

1、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加强监督管理。

我单位制定了《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其相关制度落实到位。

2、针对资产增加及处置情况

对于新增资产做了及时入账及划拨手续,但报废手续流程较慢,导致固定资产报废录入不及时,账务处理存在不及时情况,建议优化固定资产手续及相关审批速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09月18日


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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