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B/2020-1796204_006
统一登记号:
YHDR-2020-01001
公开责任部门:
雨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1-15
生效日期:
2020-01-15
信息时效期:
2025-01-1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
全网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区司法局

  雨政办发〔2020〕1号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雨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雨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长沙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9〕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雨花政务网、服务窗口等处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2.强化事前公开

  (1)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2)区司法局要利用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3.规范事中公示。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4.加强事后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1.完善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制作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档案馆、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2.规范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

  (1)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并结合执法实际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中心)

  (2)明确音像记录范围。结合执法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进行梳理,形成目录。(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3)规范音像记录管理。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3.严格记录归档。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档案馆、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4.发挥记录作用。要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信息的统计分析,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2.明确审核机构。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2020年2月底前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区人民政府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由该单位、组织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原则上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3.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利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在上级执法单位指导下,明确本单位纳入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范围,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4.明确审核内容。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基准运用、法律文书规范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5.明确审核程序。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6.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平台运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大力推进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全区的应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2.推进信息共享。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推进执法信息数据共享、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3.强化智能应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研究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建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于2020年2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区人民政府将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2020年法治建设督察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督察结果对接到全区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绩效办、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二)确保经费投入

  建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各执法单位应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人民政府并列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学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

  落实执法人员各项工伤保险权益和国家抚恤政策,鼓励执法单位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跳马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雨花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2.雨花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雨花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1

落实执法

公示责任

1.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2.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雨花区政务网,及时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2

强化事前公开

1.利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全区相关执法人员信息;

2.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3.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4.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

3

规范事中公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从事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识;

3.政务服务窗口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

4

加强事后公开

1.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3.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5

落实执法全过程

记录责任

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6

完善文字记录

1.完善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2.完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3.落实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7

规范音像记录

1.明确音像记录范围;

2.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3.加强音像记录管理。

8

严格记录归档

1.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2.积极探索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9

发挥记录作用

1.加强对记录资料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10

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11

明确审核机构

1.明确法制审核的具体工作机构;

2.配强法制审核岗位工作力量,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4.建立健全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

12

明确审核范围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加强对各执法机关的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

13

明确审核内容

严格审核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是否合法、充分、适当。

14

明确审核程序

1.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

2.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15

明确审核责任

1.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2.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责任;

3.严肃责任追究。

16

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

1.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我区的应用;

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在我区的应用。

17

推进信息共享

1.按要求推进执法信息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互通;

2.按要求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

18

强化智能应用

1.积极研究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

2.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

19

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

3.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

20

健全制度体系

1.制定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

2.完善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机制。

21

开展培训宣传

1.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

2.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

22

加强督促检查

1.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23

保障经费投入

1.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2.分类制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4

加强队伍建设

1.提升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和执法素养;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简化或免于执法资格考试;

4.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人员激励机制、工资待遇政策。

附件2


雨花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召 集 人:刘素月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召集人:  邹春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健元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钟 波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铁龙   区政府办副主任

        蒋多利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兼)

        李杏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章  波   区委编办主任

       贺  芳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云伟   区司法局局长

       周  宏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金山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钟  波   区数据资源中心主任

       朱映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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