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雨花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区国资事务中心字体大小:


一、必要性说明

为发展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湘国资改革〔2020〕42 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雨花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制定的上位依据

(一)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湘国资改革〔2020〕42 号

(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727号)

三、主要内容及主要条款说明

(一)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加强党建,组织引领。

(二)实现路径

1. 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 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非国有企业;

3. 探索员工持股。

(三)操作流程

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包括:提出混改申请、企业内部决策、申报审查批准、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办理变更登记

国有资本投资非国企业依据《长沙市雨花区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员工持股试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等规定稳慎开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雨花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727号)有几个不同的地方。一是本文件结合了2020年4月1日出台的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湘国资改革〔2020〕42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雨花区实际情况,将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操作流程分为六大步骤:提出混改申请、企业内部决策、申报审查批准、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办理变更登记二是本文件的原则和推进方式进行了整合,增加了加强党建组织引领,其他几条原则进行了整合,并删掉不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


相关文档: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沙市雨花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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