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解读《长沙市雨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2-19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完善雨花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5号),结合全区实际,特修订《长沙市雨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纳入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详细阐述了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界定了各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预案体系架构。同时,明确了每年协助市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指导并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规定了监测与预警的处置流程,明确了监测预报工作的内容。此外,本预案还明确了预警分级条件,规定了预警发布与区域应急联动的处置流程,并对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进行了说明,确保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环委办。同时,明确了预警变更与解除流程。在应急响应方面,设置了分级响应机制,规定了不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下的启动流程,并分别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响应时的具体处置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效果评估的工作内容。最后,对人力资源保障、资金和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预案实施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应急预案》前期征求了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33家单位意见,其中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共反馈意见3条,均已采纳;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30家单位均无意见。区司法局于2024年12月6日对应急预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市监局于2024年12月16日对应急预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应急预案于2024年12月9日经雨花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印发。

长沙市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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