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

雨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

  •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 1.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③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④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⑤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⑥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⑦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 2.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②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③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3.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②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 4.其他政府信息:

    ①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行为的程序;

    ③行政行为的时限;

    ④救济途径和时限。

  •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事项处理方式(含归档环节):

    ①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对能够确定负责该事项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内容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要求查阅案卷材料的,应告知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移交各级档案馆的,应告知申请人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历史依申请公开查询(2020年3月25号以前数据请从此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