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字体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雨花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切实聚焦公众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搭建“区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集中公开“发展六仗”、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助企纾困信息,同时对已发布29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目前,依据目录发布办事服务事项3777 条、重大民生信息领域信息1634条,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为广大群众了解政府动态提供了畅通渠道。推出线上“1+N”公开载体。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发挥“雨花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开放雨花app”等政务新媒体积极作用,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府信息传播体系。2023年,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6125条,年度总访问量15955721,总浏览量35003236,日均访客数3047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2023年全区共受理申请314件,其中区政府受理53件,法定时限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结合公文运转程序完善保密审查流程,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安全管理等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确保雨花区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雨花市民之家开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和专窗,区级13个街镇政务公开专区全部投入使用。各级政务公开专窗,实行“窗口式”管理,明确了“四有”(有专人、有设备、有资料、有制度)、“三会”(会答、会查、会“笑”)服务标准;专区设置“一站式”功能,即政府信息查阅、文件资料阅览、信息公开申请、自助办理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对事项发布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对可公开和已明确公开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和再融合。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部门单位发布质量、数量进行核查,做到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对13个街镇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探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过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各项工作均稳步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信息公开申请的便利性服务性还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下列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加强对全区各公开主体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政策信息汇集发布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对涉及面广的公开申请加强研究,准确了解诉求,保障好申请人知情权。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发布并设置关联链接,方便公众获取,针对留言反馈,持续开展跟踪解读、二次解读,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长沙市雨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市民之家4楼4016;联系电话:0731-85881087)。

         

长沙市雨花区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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