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4年,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五新”雨花的跨越发展。

1、准确把控方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的放矢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的操作规程,落实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有效进行。组织完成2013年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数据统计工作。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通过在各部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制作公示牌,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清理规范区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并将结果上网公布。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2、准确把握定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5月份召开了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工作要求。听取全区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我区《关于做好2014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开设了直通链接,对全区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及时公开。6月底,我区结合市级权限下放工作,公布了全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全区“权力清单”一目了然。7月底,全区所有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做到了公开与监管并行。

3、准确把握条规,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2014年,区政务中心依法依规转办、协调回复了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配合市、区法制办对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调查。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比较敏感、社会预期效应复杂的申请以及同时向多个部门申请、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中心牵头,组织法制、保密、受理部门专题会商,确保《条例》依法贯彻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区各部门及街道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943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占0.5%;领导信息类信息70条,占0.7%;政策法规类信息94条,占1.0%;工作动态类信息5408条,占57.3%;通知公告类信息126条,占1.3%;规划计划类信息102条,占1.0%;人事信息类信息26条,占0.3%;资金信息类信息55条,占0.6%;政府采购类信息291条,占3.0%;应急管理类信息112条,占1.2%;统计数据类信息8条,占0.1%;办事事项类信息57条,占0.6%;监管信息类信息25条,占0.3%;重大项目类信息51条,占0.6%;其他信息2962条,占31.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区政府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例,全部于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申请人,未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政府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例、提起行政诉讼1例。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初步完成了各项基础工作,并逐步走上正轨。但与《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某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渠道不畅通,对群众的依申请公开诉求不积极。下阶段,我区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与完善。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和考评制度。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招投标、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城管、科技等方面,各部门在切实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同时,还要负责督促指导所主管的行业或系统内的办事公开工作。

2、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受理和答复申请事项。

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对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明确责任,提高回复质量。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加强典型案例解剖研究工作,深入分析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出一些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3、探索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新渠道。

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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