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7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880051。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走进政府、监督政府的渠道。2013年,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完善与深化公开内容,全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延伸触角,使主动公开由“单向”向“广角”转变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区各部门单位按照突出重点、各负其责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重点解决信息公开需求重心在基层、信息资源发布重心在上层的供需失衡矛盾。在程序上抓好了行政决策及决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在范围上强化了为民办实事的信息公开,特别是将教育、就医与城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在内容上围绕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即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价格和收费等8大类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确保信息公开的差别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切实做到了“该挡的坚决挡住、该透的及时透出”。

  三是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对于进行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各部门单位责任科室组织牵头,保密岗位人员履行保密合规审核、业务科室参与、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多维开发,使公开渠道由“短平”向“精深”转变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区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力求需求对象能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信息。

  一是网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进一步完我善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现有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改造。探索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继东塘街道开通手机掌上“东塘百事通”、侯家塘街道树木岭社区开通政务微博后,今年,洞井街道开通了“洞井政务微博”,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与街道交流的电子化平台。

  二是查阅场所公开。指定区档案馆、区公共图书馆、区政务服务大厅、各街道政务大厅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分别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脑桌椅等设施。我区本年度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待咨询200余人次,区政务大厅受理查阅现行文件42人次。

  三是简报公开。利用简报的形式将各类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四是公告栏公开。各部门、街道设置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是公示牌公开。在各部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制作公示牌,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同时实行挂牌上岗,以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监督。

  六是媒体公开。发挥区新闻中心的主导作用,围绕我区“六个走在前列”专项工作、人才引进工作、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及上海招商节、农博会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雨花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催花竞放,使工作考核由“形式”向“权威”转变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一个法定义务,是提高我区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效率的方式。今年,我区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

  一是借领导之势。2013年9月份,我区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在会上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全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二是立考核之威。将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的绩效考核范畴,一以贯之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月报制度,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月信息公开通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通报的力度,增加通报内容,进行数据比对。

  三是合部门之力。联合区国家保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纳入了全区保密工作督查范围;在区史志档案局进行档案年度检查时,把现行文件移交档案局工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区委统战部对全区对口联系和特约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重新安排,在12月10日之前,各部门单位召开了与特约人员集中见面会,通报了全区政府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区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6920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2条,占3%;领导信息类信息131条,占2%;

  政策法规类信息903条,占13%;工作动态类信息3933条,占57%;

  通知公告类信息287条,占4%;规划计划类信息53条,占0.8%;

  人事信息类信息62条,占0.9%;资金信息类信息33条,占0.5%;

  政府采购类信息45条,占0.7%;应急管理类信息85条,占1.2%;

  统计数据类信息22条,占0.3%;办事事项类信息294条,占4.2%;

  监管信息类信息162条,占2.3%;重大项目类信息57条,占0.8%;

  其他信息651条,占9.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区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例,全部于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申请人,未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初步完成了各项基础工作,并逐步进入正轨。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公开载体建设滞后,公开内容不及时、不深入,公开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严谨;有没有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散乱、不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针对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全面。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区一是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水平,及时更新和扩充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方便群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五是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六是推广工作经验,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积极谋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远目标。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