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现将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
雨花区行政区域内安排了残疾人(含残疾军人证1至8级)就业的区、县(市)所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管理
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由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其他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或税务)管辖,由各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三、集中审核时间
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用人单位在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用人单位经办人在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通过”后点击“完成申报”,待残联发送税务后,方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并前往税务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信息提示尽快上传资料,并主动与残联保持沟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4年起,将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残保金征期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保金。
四、审核方式
用人单位继续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 申报、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登录方式:湖南一件事一次办—法人服务—部门办—省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法人登陆)。请各单位优先采用“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来市民之家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零跑路”的线上申报方式相同。
申报条件及审核资料请查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材料清单》(附件1);申报流程请查阅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六、咨询方式
长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请咨询,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岳麓区麓景路2号 电话:85813362、84763362
雨花区残疾人联合会:雨花区香樟路592号(一字墙公交站东50米)雨花市民之家二楼C区25号窗口 电话:85882051
附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材料清单
长沙市雨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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