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妇联:
根据市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各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和加强长沙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助推雨花儿童友好型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区“妇女儿童之家”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彰显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2-2020年期间创建的市、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
二、具体步骤
1、街镇自查。街道(镇)妇联要按照市、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的“四有”要求,对长沙市和雨花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精准掌握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件表格报送至区妇联办公室。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市、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阵地建设情况、管理使用情况、动态管理建议。
2、区妇联督查。区妇联将适时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市、区两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进行督查,对符合“四有”要求的,保留授牌;对当前未达到“四有”要求的,进行撤牌;对村(社区)名称发生变化,“妇女儿童之家”阵地正常使用,达到“四有”要求的,进行更名。
长沙市雨花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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