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群众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区总工会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

见》精神,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与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决策和民

主决策水平,按照《湖南省总工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群众性

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群众性,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眼睛向下、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

的工会工作格局,防止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职工群众现象;有利于更准确、更直接地反映职工群

众的意愿和诉求,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对一线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增进广大职工对工会的亲切感和归属感;

有利于实现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来源渠道多元化,进一步优化工会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不断提高工会领导机构人员“从职工群

众中来”的比例,不拘一格使用职工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二、目标任务

落实《湖南省总工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提高全省各级工会代表、委员、常委中基

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的比例,更多地把普通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各级工会领导机构中来,注重从劳

动模范中选拔工会专兼职干部。

省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省总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委员中基层和一线职工比例提高至 62%、15%、12%以上;省总工会领导

班子成员中,挂兼职比例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市州、县市区工会和产业工会代表、委员、常委中,县以下基层工会干部和职

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70%、30%、10%,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 2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 60%。市州、

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中,挂兼职比例或兼职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三、人选条件

各级工会领导机构中的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

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

3.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能正确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

5.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劳动模范应优先考虑。

四、产生方式

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提高全省各级工会代表、委员、常委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比例,增强工会组织代表

性群众性工作,要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有关人选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产生:

1.基层工会的代表由工会小组或以车间、科室分会为单位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由下一级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召开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级工会派出机构所属工会组织出席上

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可组织所属工会组织协商,将名额分配到所属地方或基层工会,由该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

2.进入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的人选,可以由同级党组织与上一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也可以由基层工会提

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同意,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具体按照《中华全国总工

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6〕27 号)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3.进入地方或产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人选,由地方或产业工会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同

意,依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推荐、考察、审批等相关程序,并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履行相关民主程序。

五、作用发挥

各级工会领导机构中的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是各级工会加强与职工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倾听职工呼声、反

映职工意愿的重要渠道,是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重要力量。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要通过

深入职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参与重要会议、活动,参与重要政策制订等方式,充分发挥联系职工、反映意见、参与决策的

作用。

各级工会要为工会领导机构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保障,通过健全会议制度、强化调研制度、深

化联系制度,畅通基层和一线职工代表反映职工意愿的渠道,确保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参与工会重大事项决策。要做

好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联络服务、文件送阅、意见收集等工作,并注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和

一线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群众性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

党委重视支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拓

宽工会领导机构干部队伍来源渠道,完善选拔方式,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换届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好改善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的政策要求,严格保障基层

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未达到换届时间要求的工会组织,应通过增补委员、常委等方式,逐步落实基层工会干部和一

线职工在工会领导机构中的比例要求。要加强与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政策,稳妥做好工作,不断完善基层一

线的工会干部选拔培养机制。

3.完善组织保障。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的教育培养、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永葆劳动者本色,切实履行好职责,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工会工作中取得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文件转自《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群众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工办发[2018]42号)

长沙市雨花区总工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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