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长沙市总工会根据湘工办函[2021] 21号《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市已参加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职工个人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工会帮扶和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不足十万元的,按照一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不足三十万元的,按照二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三十万(含三十万元)的,按照三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现对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名单及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公示内容:2021年度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见附件)。
公示说明:公示期间对拟帮扶对象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31日17:00前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459194
长沙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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