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雨花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雨花亭街道字体大小: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雨花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相关部门、井塘社区筹委会、自然经济合作社、石马经济合作社: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雨花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日


雨花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办〔2020〕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21〕30号)精神、(雨办〔2021〕14号)关于印发《雨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生态强区和美丽雨花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林长制工作体系,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基本建立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林长。街道由工委书记和主任任林长,由分管农水领导任副林长。社区筹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党组织书记任林长,由社区筹委会、合作社成员任副林长。

(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街道成立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林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农水线主任担任。

(三)构建网络化管护体系。每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一个管护网络,都有对应的三级林长,都有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负责,执法员由市林业局派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员的源头管理作用,建立“责任网格化、巡护常态化、监管全域化”的基层管护监管体系。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街道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络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督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整改;组织本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级林长负责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监督木材采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特色产业;参与护林员巡山护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二)林长办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负责林草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指导开展林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用水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和林地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气象服务等工作。

(三)街道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党政综合办:负责协助街道林长推进林长制工作,对林长制情况开展督查。指导林长制和林地资源保护发展相关宣传教育、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街道林长制相关工作经费,配合争取上级资金。

公共安全办(应急管理):负责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林地火灾监测预警、综合防控、火灾扑救、应急处理等工作。

城市管理办(自然资源):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

雨花亭街道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或直接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等工作。

五、主要任务

切实强化生态保护。加大林地监管力度,严格控制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林地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森林督查,加大巡护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推进生态提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深入实施义务植树活动,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全面强化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控目标以下。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完成森林火灾风险调查工作,加快补齐防灭火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预案体系、防扑火队伍等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不断拓展集体林权权能,畅通林权证转不动产登记证的渠道。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运用好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和智慧林业监测监管综合系统。持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及时掌握林地占用及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用好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促进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开展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疫源疫病监测,逐步实现全过程周期管理,客观评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绩效,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林长办基层基础、配套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配备巡护、现场查验装备,强化资源保护管理等职能。选优配强监管员,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护林员的源头管理作用。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林长制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狠抓责任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着力构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提供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护林员、生态保护修复经费,为林长制主要任务完成提供资金保障。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禁止挪作他用。

严格督导考核。村级林长每年向街道林长汇报工作,街道林长负责组织林长办对村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在推行林长制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积极通过各类媒体,运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及时推介林长制的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因工作变动,由接应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街道不再另行发文。

雨花亭街道林长信息

一、街道林长

邓  星  林  长  工委书记

周洪灵  林  长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彭  伟  副林长  工委委员

二、村级林长

1、井塘社区筹委会

王振凯  林  长  书记、主任

王  淼  副林长  委员

2、自然经济合作社

王罗奇  林  长  书记

邹立煌  副林长  纪工委书记

3、石马经济合作社

邹  磊  林  长  书记、理事长

蒋照旻  副林长  纪检委员

三、雨花亭街道林长办电话

雨花亭街道林长办联系电话:897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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