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2019〕27号
各社区(集资委),街道各部门,驻街各站(所、队):
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同意:
黄庆同志任高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又平同志任高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蓝贤辉同志任高桥街道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街道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真同志任高桥街道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社区主职经济待遇;
李娟同志任高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保留社区主职经济待遇;
龙志斌同志任高桥街道纪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苏北坤同志任高桥街道纪工委委员(兼);
吴湘玉同志任高桥街道纪工委委员(兼);
宋斌同志任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党委书记;
袁彩红同志任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免去其鑫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源同志任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党委副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高桥街道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意同志的高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谢宇慧同志的高桥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思宇同志的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职务。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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