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升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同升街道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全街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2130)《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雨办〔202114)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街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建设美丽幸福同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街道、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林长制工作体系,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基本建立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全面建成街道、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两级林长制体系。由同升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升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林长,其他涉林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联点党政班子成员任街道副林长。由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任片区林长,由负责林业工作的委员片区副林长。

成立同升街道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农水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办(农水线)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涉林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部门协作机制。机关各大办(中心)、驻街站所队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在街道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明确责任区域。全街分为洪塘社区筹委会、白田社区筹委会、金井社区筹委会、桃阳经济合作社、联盟经济合作社、新兴经济合作社、同升经济合作社7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街道副林长负责,负责督促、指导片区林长制工作的开展。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林长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的开展与完成上级交办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四)构建网络化管护体系。每一个涉林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划定一个管护网络,有对应的两级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负责。我街配备专职护林员2,监管员1(由农水线专干兼任),执法员由市林业局派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员的源头管理作用,建立“责任网格化、巡护常态化、监管全域化”的基层管护监管体系。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街道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络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督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整改;组织本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林长负责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组织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监督木材采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特色产业;指导、监督、参与护林员巡山护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二)林长办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街道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

度、通报制度,构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二)提供资金保障。街道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护林员、生态保护修复经费,为林长制主要任务完成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核。社区(筹委会经济合作社林长每年末集中向街道林长汇报工作,由街道林长办负责组织对各社区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街道对社区绩效考评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各类媒体,运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及时推介林长制的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办事处

20211220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