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升街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同升街道办事处字体大小:

  为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雨花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街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全街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条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配合全区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刘昌军

  组 长:邓 星

  副组长:曹旭鑫 陈 明 王红艳 刘革新  吴 佳 刘小龙 雷灵军 曾 涛  陈丹丹  彭 特(常务)  师 俊

  成 员:街道各大办主任,各社区筹委会书记、主任,承担具体整治工作的科、所、队负责人。

  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完成工作部署,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8月)。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组织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整治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

  由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牵头,组织各社区(筹委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线索及时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为相关部门的处置做好基础工作。

  (二)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农村赶集问题突出。

  由街道城市管理办牵头,组织各社区(筹委会)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上报信息,组织推进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采取断然措施,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三)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整治道路设计、施工缺陷,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1.由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牵头,组织各社区(筹委会)进行排查,对全街普通县乡道公路、城市内道路的桥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路段(点),问题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至区相关职能部门。

  2.由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牵头,组织各社区(筹委会)进行排查,对普通县乡道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交通指路(指示)标志、警示(警告)标志,对交通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等导致驾驶人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到的,以及存在规划设计施工缺陷、断头路、瓶颈路等突出问题,一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区相关职能部门。

  3.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从即日起,凡新、改、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未经验收通车,发生较大(含)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项目)主要负责人责任。

  4.由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负责,配合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国省道公路、县乡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等工作。

  (四)整治非法销售、改(拼)装车辆行为,整治变形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等问题,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辆非法载人现象。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辆非法载人列为街道城市管理办(农水线)日常巡查及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辆开展路面执法,对非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街道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好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形成常态机制。

  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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