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井湾子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来源:井湾子街道字体大小:

驻街科所队、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井湾子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3日


井湾子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提升井湾子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井湾子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雨花区“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雨文明委〔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开展“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优势,持续开展“护学岗”工作,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静有序、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文明委工作安排,从2021年9月开始,制定标准、建立制度、建立机制,在全街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全面推广、常态建设“雷锋号护学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雷锋号护学岗”建设模式,以期打造文明风向标、安全保护神、联动守望桥、友好策源地。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井湾子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龙峥嵘

组    长:陈建良

副 组 长:李应飞  李  卫  曾  频  王曙光  刘舜乾

许文智  杨铁辉  胡祥松  贺丽琴(常务)

李超旭  邓  杰  胡  刚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井湾子城管执法中队,井湾子派出所,井湾子交警四、五中队,井湾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沈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牵头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雷锋号护学岗”实施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党政综合办

创建线: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的总体调度;协助区文明办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的督导督查,考核讲评;负责“雷锋号护学岗”LOGO及相关标识标牌、服装等系列装备的领取和发放,提供文明创建相关专业知识,贯彻落实《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持续浓厚氛围。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线: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党建办

网信线:负责做好“雷锋号护学岗”实施中的实时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引导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线:负责挖掘典型,宣传推介井湾子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城市管理办、井湾子城管执法中队

城管线:负责整治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及背街小巷车辆乱停违停等现象,确保整治到位。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公共服务办

教育线:负责指导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情况,合理安排“雷锋号护学岗”的值班值勤;落实区教育局制定的“雷锋号护学岗”具体管理制度,根据区教育局安排,组织相关参勤人员培训和开展督查;协助区教育局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的督导督查,考核讲评。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线: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健线: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共安全办

综治线: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安全保卫工作警力的总体调度及具体实施。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安线:负责对校园周边200米食品安全开展排查检查,落实护苗行动。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井湾子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烟、酒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井湾子派出所

根据区公安分局安排,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按要求参与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协同街道、社区和学校,联动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井湾子交警四、五中队

根据区交警大队要求安排警力参与“护学岗”执勤,加大交通指挥管理力度及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校园周边巡逻,加强校园周边主要干道交通秩序和“一盔一带”整治;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各社区

负责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统筹“专职雷锋志愿者”及其他组织,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护学岗”值守工作,组织巡防队对校园周边复杂区域和学生上放学重要路段开展联巡联防,对巡防过程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劝导。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负责制定符合校情的实施方案;组织家长志愿者、学校值班教师及安保力量参与值班值守工作;在学校周边及周边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值班值守,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护学岗”是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的客观要求,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希望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由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牵头,联点社区领导和社区书记要抓好落实,要将“护学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指导学校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各区域巡逻防控的责任。各大办和社区务必要提高站位,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2.压实责任,着力工作联动。建立家、校、社及部门联巡联动机制,明确专人、专岗、专责,分为早、晚上下学高峰2个时段,值守人员在上学、放学前10~15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全程执勤,开展日常执勤和疏导维护市容秩序。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护学岗”工作台账,并在“雷锋号护学岗”登记本做好记录。针对重点时段、重要路段,要采取车巡、步巡等方式,强化巡查效果。

3.督导考评,确保常态长效。各大办、社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要切实更新完善台账资料,按要求落实区教育局建立的“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妥善应对“周督查、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以及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对“护学岗”开展情况的不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不出现对工作不负责、不到位,不出现对整治效果不佳、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被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的情况。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大办、社区、学校要及时报送推介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通过媒体、电子显示屏、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雷锋号护学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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