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家塘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侯家塘街道字体大小: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社会法治氛围日趋浓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街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制定《侯家塘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侯家塘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湘之说律师团队为街道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并对合法性进行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书交由街道班子成员审核,确保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对重点项目工程、三供一业移交等重大行政决策,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居民群众、企业代表等进行会议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性。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

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街道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要求,对照上级下发清单,对辖区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自查清理,经清查,未发现有符合清理条件的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街道坚持将法治思维全面融入行政执法工作中,用法治理念化解隐患,用法治思维规范执法。2021年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1次,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及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对韶山路沿线6家“三合一”门店进行临时查封;立案查处单位2家,共处罚金7200元;立案查处个人违规行为1起,处罚金500元;搬迁1处影响消防隐患整改的违规门店和1家废品仓储;拆除10余处影响开宇大厦消防隐患整改施工的私装防盗门;对24家企业进行行政执法处罚,罚金共计23500元。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在期限内经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形成执法案卷,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评查,没有发生一起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四)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2021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8条(主办1、会办7),市人大代表建议4条,区政协委员提案会办3条,办复率100%,满意率100%。积极配合区委第五巡察组开展巡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谭某诉被告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第三人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拆除一案中,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谭某对我街道的起诉。及时回复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1件,并对检察建议对所涉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下达整改通知书,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虚心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社会事业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82条,其中政务信息52条,人事信息2条,通知公告21条;在政府网站上解读《侯家塘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侯家塘街道2021年工作要点》等政府信息;投送疫情防控、防范电信诈骗、文明创建等政务短信48000余条,办理回复督查督办件72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调处矛盾护稳定 献礼建党100周年”专项活动,推行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理机制,5名专职调解员全天、全年在岗,简易纠纷现场调解,复杂纠纷多部门合力攻坚,全年调解矛盾纠纷680起,其中重特大矛盾纠纷11起,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矛盾纠纷化解需求,实现了警调同频共振,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按照雨花区诉源治理工作部署,侯家塘街道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站和 “一站式”诉讼服务站,打通了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以及调解不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多元调解+品质诉服+速裁快审的“一站式”服务,赢得了群众点赞,破除制约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现已向联点法官移送134起矛盾纠纷。

(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始终将为企业提供好法律服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将嘉熙中心打造成“亿元”专业服务业楼宇。目前,已成功引进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落户嘉熙中心(已签订12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充分发挥湖南省城乡建设勘测院有限公司的桥梁作用,密切关注省地矿系统改革动态,及时掌握省地质院二级机构回迁嘉熙中心的信息,改革组建的15家二级机构中将有3家落户嘉熙中心。成功引进湖南盘子女人坊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黄金合作的重点文化创意项目——盘小宝亲子中心,积极引导企业改革创新,盘活东塘商圈的金色家族楼宇,同时,建立与通程、平和堂等企业的紧密联系,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站点建成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聘请湘之说律师事务所团队充实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专业力量,每周一、三、五安排律师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参与纠纷调解,每月定期到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宣传。2021年,法律顾问累积到岗服务60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77人次,参与调解13次,到社区开展法治讲座13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2次,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法治氛围

一是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通过雨花时代先声、习语心声小广播、“如法网”在线学法等方式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1年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蒋海松副教授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物业邻里纠纷调处法治讲座”等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如法网学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皆达到100%。二是浓厚社会法治建设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日、反诈宣传等特殊节点,重点部署开展“七五”普法、常态化保密、国安宣传教育等工作。2021年先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湘融湘爱”农民工维权护航、“民法典进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与防御”“敬老月”“12.4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00余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群众达到6万人次,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用法治方式解决基层违章搭建、物业纠纷、消防整改方面的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有待提高,通过纸质媒体、社区工作群等传播较多,社会影响面不大。服务形式内涵有待丰富,“摆摊设点”发放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常用方式与信息化、实用性和全覆盖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效果。三是社区调委会在矛盾排查上报中存在不细不全、漏查漏报等现象,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四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难推进。协调难,侯家塘街道多为单位型社区,在厅级单位内建设文化小广场、公园或长廊,需要高位协调。待建地少,纯居民社区现有的小广场也都已经建成了党建或其他主题。缺经费,完成一个社区的文化小广场、公园或长廊的建设或改造,需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机制。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挂帅、政法委员牵头、其他党政领导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三是扎实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街道本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三零”社区创建内容纳入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与街道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对照《长沙市雨花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增加法治建设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评分占比,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畅通公众参与决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广文明柔性执法。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和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宣传早谋划、早起步、早见效。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大力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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