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坚决查办食品安全领域中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保健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联合行动协调组,下设案件查办、保健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整治组。联合行动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公室,由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阳志雄任办公室主任。街道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联合行动协调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如下:
组 长:段灿军
副组长:张竣飞(常务) 兰川烨 王庭松 邹轶亮
张文斌 张 惬 文再中 胡存贵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黎托派出所、黎托城管中队、各社区(筹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资委)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案件查办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由街道办事处牵头,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黎托派出所、公共安全办公室(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社区(筹委会)、集资委配合。
保健品整治组: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由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公共安全办公室(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黎托派出所、社区(筹委会)、集资委配合。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由公共安全办公室(应急管理)牵头,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黎托派出所、黎托城管执法中队、公共服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筹委会)、集资委配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由城市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牵头,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黎托派出所、社区(筹委会)、集资委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9年10月15日前)
各参与单位根据食品安全职责要求,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网络餐饮服务、保健品经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彻底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排查,同时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自查,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管理办(农业农村)要联合有关部门,对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类开展监督抽检。
(二)集中整治(2019年11月10日前)
各整治组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汇总。根据职责分工,对违法情节轻微、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的,要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决不姑息迁就。
(三)督促检查(2019年11月15日前)
强化责任落实,将督促检查贯穿始终。对排查、整改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整治效果,总结做法,做好宣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四)总结讲评(2019年11月30日前)
各整治组要通过开展整治,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至街道联合行动协调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取得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密切协同、形成合力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整治,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要求、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加强问责,对开展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严加督促;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整治组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和20日前向公共安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2019年10月11日前,各整治组报送整治计划安排表及前期工作情况,11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各整治组牵头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至公共安全办公室,联系人:李梅松竹,电话:89607010,邮箱:343277193@qq.com。
黎托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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