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区医保局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医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助力织牢民生保障密网。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确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二)规范程序,保密到位。按照《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雨花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

(三)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使用权,包括对公开信息的上传,审核、公布的权限,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把关,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

(四)主动探索,推动公开。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可公示医疗保障政策文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举措的信息,各项中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须公开待遇享受情况,推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等项目完成情况的信息面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办理“区长信箱”信件55封,回复12345市民热线工单7000余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了132条政府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和败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还需提高,基础工作还需更进一步抓实;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2、改进情况

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和渠道,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解读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高公开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588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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