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雨花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医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助力织牢民生保障密网。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确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二)规范程序,保密到位。按照《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雨花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

(三)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使用权,包括对公开信息的上传,审核、公布的权限,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把关,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

(四)主动探索,推动公开。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我区可公示医疗保障政策文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举措的信息,各项中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须公开待遇享受情况,推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等项目完成情况的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五)提升效率,加强服务。提升信息发布效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更新信息发布资源,推动我局信息的统一公开和动态发布。2020年雨花区医保局办理“区长信箱”信件14封,12345市民热线工单共计1051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对2020年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了60条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2020年,我局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20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还需提高,基础工作还需更进一步抓实;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2、改进情况

充实具有相关行政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和渠道,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解读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高公开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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