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由区级负责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8.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三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医药监管科(行政审批)、待遇保障科,下设二级机构医保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3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47万元,增长57.43%,主要是因为2023年收到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以及人员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3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3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53万元,占62.52%;项目支出349.79万元,占37.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47万元,增长57.43%,主要是因为2023年收到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以及人员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47万元,增长57.43%,主要是因为2023年收到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以及人员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9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878.04万元,占94.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3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制定预算时,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准确地预测和规划,使得实际开支与预算相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496.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为年中上级追加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9%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6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1%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无此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2023年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01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5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踔厉奋进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牵头抓总。牵头部署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全力冲刺实现全民参保目标,当前参保数据相较2023年增加4万余人,增幅居全市前列。二是全面协作,多点开花。与区教育局、区税务局密切合作,向全区中小学和参保企业发送参保短信及群消息,到人到位不留死角。与各街镇主动出击,利用三级经办服务体系上下贯通,直办到底。三是依托基层,创新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宣传毛细血管作用,在传统的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上,更多地利用新型有效手段,例如抖音、微信朋友圈、微信小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小区业主管家微信群、楼栋长群等各类群圈,村村通、应急云广播,社区宣传小喇叭等。同时做好结合,与“零点行动”,退休党员楼栋长活动等有机融合,上门入户、点对点宣传,实现医保参保宣传全覆盖。推进基层医保便民利民。一是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帮代办。在全市内四区率先与辖区内44家定点协议医药机构统一签订帮代办服务协议,医护人员组成帮代办队伍,为群众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实现协议医药机构帮代办服务全覆盖。二是五个维度全覆盖。在中国移动东塘营业厅、长沙银行朝阳支行、春天大药房、长沙永济医院及雨花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医保服务驿站、比亚迪公司医保服务驿站挂牌设立帮代办点,实现医保服务帮代办“五个维度”全覆盖。三是完善基层医保毛细血管。持续打通“家门口”医保报销服务,2023年,全区263家药店、6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36家村卫生室开通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最基层环节,在东山街道高铁新城社区、南雅社区打造“医保工作服务站”,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
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雨花医保先进工作经验全年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10次,“飞梦雨花”推文16篇,制作6个宣传视频点击量达10余万次。在黄兴医院开展医保微服务进医院宣传周,将医保政策带到诊室里,送到病床前。向协议医疗机构发放宣传折页5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近300张,为就诊患者提供新政宣传达2.6万余人次。开展全民医保、异地就医、“两病”、个账改革等专项宣传,印制宣传折页近20万份,下发至13个街道(镇)、167个社区(村),将医保政策宣传做到街知巷闻,进楼入户。
全力确保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我区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低保、特困、重残、孤儿等特殊人群实现100%参保。全年医保窗口按时结算医疗、生育费用9000余人次,报销金额1.07亿元;办理单位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及居民医保等业务11.63万人次,审核异地就医备案5496人次,审核门诊、住院等医药机构结算数据66万人次,支付费用1.08亿元;组织全区2万多名干部职工开展健康体检,落实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积极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督促药品集采,全力保障我区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聚焦困难群体推进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抓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4728人次,救助金额412万元,线下追补624人次,救助金额290.7万元。二是抓牢精神障碍患者巡诊救助。联合街道、社区、政法、残联等部门严格排查精神障碍患者情况,为轻症患者新办药物救助卡53人,免费发放药物7013人次,结算费用75.2万元;对重症患者审批住院救助161人次,报销费用26.2万元,全面降低了肇事肇祸风险。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区947名脱贫人口、65名返贫监测对象100%参保,落实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精准识别大病风险预警对象,落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强化基金监管筑牢医保安全底线。制定下发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对监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不断规范全区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全年组织定点医院开展自查自纠4次,排查出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10余条,退回医保基金17.8万元;运用系统智能审核系统,排查可疑数据710条,拒付医保基金3.4万元;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目前已现场检查医药机构425家,实现全覆盖检查。2023年协议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2 家,立案处罚3家,追回医保基金18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进一步完善预算的合理化及财政资金的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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