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3-25    来源:区医保局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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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由区级负责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材料撰写、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综合调研、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工作。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资金,建立医疗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局系统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资质管理和法律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医药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全区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区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区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区级协议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慢性病、特殊药品待遇和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条件认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区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制定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举报处理流程,受理违反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医疗保障资金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三)待遇保障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分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58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调整。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588.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8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4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38.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医疗保障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宣传;参保人员异就医政策业务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政策业务培训等;第三方大数据工作开展。医疗保障举报奖励金5万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53万元,上升27%,主要是2022年物业补贴费用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公用经费由于人员的调整也有上调。

2、“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计划,未安排预算。

4、部门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1万元,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0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全部面向中小企业。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拟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588.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538.4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整体支出项目),涉及项目支出588.44万元。实行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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