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区退役军人局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全过程留痕,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记录原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利用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载体,采取纸质、电子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应当使用执法文书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并对特殊执法环节使用电子设备同时进行记录。

(二)程序启动的记录。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申请的事实及理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时间等内容。

申请人依法可以口头申请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经申请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予以记录:

1.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执法文书,载明申请人名称(姓名)、申请事项、申请时间、审查决定意见等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后,交申请人核对签收;

2.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的,应当书面记录申请人名称(姓名)、申请事项、更正材料名称及更正要求,并交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

3.决定当场或者在5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制作补正材料文书,载明申请人名称(姓名)、申请事项、补正的理由、内容等,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后,交申请人核对签收。

(三)调查取证的记录。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件号码及出示情况应当在调查取证相关笔录中载明。

因调查事实、收集证据确需勘查现场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到场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载明。

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下列调查取证活动,应当制作相应执法文书予以记录:

1.询问当事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2.询问证人的,应当制作证人证言;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当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等文书;

4.现场检查(勘验)的,应当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

5.抽样取证的,应当制作抽样取证通知书及抽样物品清单等文书;

6.委托法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应当由接受委托的法定机构和专家出具结论性意见书等文书;

(四)审查与决定的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应当制作调查取证终结报告等文书,详细记录调查取证情况。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案件处理审批文书,报机关负责人审批。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附有局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制作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

对涉及影响公共利益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制作专家论证会记录。

作出执法决定前,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的,应当制作告知书,当事人放弃相关权利的,应当书面记录。

(五)执行与送达的记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后,应当对当事人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进行记录。

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直接送达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核实签收人身份后记录在送达回证上,并由送达人、受送达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条件许可情况下,在受送达人签收时,可进行摄像或者拍照记录。

留置送达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对送达过程进行摄像或者拍照记录,也可以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邮寄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采用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文件清单上应当写明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及文号,并留存邮寄送达的登记、付邮凭证和回执。

(六)管理与责任。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加强对行政执法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范围,并对未按要求实施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局要指导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做好督促检查、跟踪评估。

(二)依托信息技术。要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依托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化平台,逐步完善管理与监督、统计与分析、公示与查询等信息。

(三)注重培训宣传。要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专题学习培训或者业务交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行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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