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区人居环境局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订区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和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竣工验收审核等工作。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和监督实施工作。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和项目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综合牵头统筹协调全区“一圈两场三道”工作。

(十)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科、老旧小区危改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本级以及长沙市雨花区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总计247.72万元,支出总计123.59万元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城市体检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4万元,占86.04%;项目支出17.25万元,占13.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表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47.72万元,支出总计123.59万元。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5)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23.5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度无支出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247.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3.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9.8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调整预算为10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调整预算为3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6.3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市体检合同,尾款需城市体检报告验收完成后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城市体检报告尚未验收完成。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调整预算为104.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市级资金,于年末拨付至我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6)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5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7)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8)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和年初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25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7万元,我单位作为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全区人居环境系统演讲比赛开支1.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附件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附件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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