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来源:区统计局字体大小:

2021年,雨花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准则,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工作要求,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有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四个层面的法治宣传。一是领导干部层面。今年以来,结合落实国家统计督察要求,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采取邀请专家宣讲、集中学习等方式多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二是统计人员层面。结合各类业务、培训会议,逢会必学统计法律法规,举办统计法治专项培训班、国家统计督察初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十条措施专题培训班各一次,深化区街两级统计员、部门统计员统计法治意识,守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底线。三是统计调查单位层面。结合单位新增、报表催报、数据核查等时机进行法律事务告知,结合统计年报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四是社会公众层面。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咨询互动。结合群众工作,在联点社区设立统计普法宣传栏、书香府党群报刊亭、健身广场统计元素等,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局公职人员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严格依法履职。一是规范统计行为。建立和完善《雨花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雨花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工作细则》、《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细则》等业务制度,以及局内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提高数据质量。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和数据比对,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开展 “千人进千企服务提质效”专项行动,对全区四上单位实行全面走访,核实单位真实性和数据准确性。加强区街道两级和部门统计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年执法检查联网直报单位18家,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全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5人。四是做优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主体管理中的作用,实现数据驱动型决策与数字化服务,区统计局牵头搭建“经济数据智慧e平台”。在依法保密统计数据前提下,全力打通信息壁垒,有效整合市、区级相关部门及网络信息资源,变“数库”为“智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寓监管于服务。建立“大统计”格局。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围绕经济运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R&D经费支出变动、能源消费现状及碳达峰、“百强区”争先进位等课题撰写统计分析8篇,各级统计信息网采用工作信息56篇,投稿“三高四新为引领,打造现代新统计”征文26篇。

(三)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动态维护权责清单,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按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凡是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依托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法律顾问,对所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全法性审查意见。强化政府合同主体责任,依法管理政府合同,从合同的起草、审查到签订、履行、备案归档等实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事务交流,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开展行政法律法规讲座。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与形势要求存在差距。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统计工作连续颁布重要文件,对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都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实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法治能力与法治要求存在差距。统计法治工作专、精、钻方面做得不够,目前统计法治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跟上形势要求。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依法履职。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能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部门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统、依法行政总体要求,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规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正常统计业务开展。

(二)树立法治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三)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开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四)压实工作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把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通过听讲座、自学等方式学习,树立法治思维,逐渐养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习惯。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加强对当前统计、行政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熟悉工作标准与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学会用法治的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重视程度,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考取国家统计行政执法证,已持证人员要定期参加业务能力培训,结合统计业务开展自学,提高法治监督能力。

(三)严格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对标对表,积极抓好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依法行政等工作落实,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长沙市雨花区统计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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