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来源:区统计局字体大小: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有效提高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省直部门统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统字〔2021〕45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湖南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统计局

2021年10月25日


湘统〔2021〕53号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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