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雨花区统计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雨花区经济数据智慧e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统计督查激励各项要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统计队伍建设,优化统计服务,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政务动态64条,财政资金4条,政策法规3条,通知公告3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工作4条,公开年报1条,确保了本部门单位政务动态、专项规划、工作规划等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传达贯彻相关会议精神,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统计局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综合科主抓局内信息公开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及时,信息办理主动和日常管理规范,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和多样性还有所欠缺。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不同的形式上报,但主要是通过政府网页、统计局内部业务QQ群、微信群等形式公开,对于一些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市民群众而言,信息的获取还不够便利,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灵活。
(二)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提升。
由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不够全面了解,实际工作中,主动提出依申请查询的不多,2023年累计处理0次。
(三)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业务水平、专业化程度还有待加强。
区统计局已制定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但在人员配备、更新维护、监督监管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全面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雨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开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
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相关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
(二)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公开流程。
根据社会公众不同的需求,充分利用区统计局门户网,飞梦雨花、雨花e经济公众号等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申请和正确获取政府信息。
(三)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公开力度。
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充分结合主题党日、统计开放日及五经普宣传月等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为契机,主动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不同方式获取所需信息,不断加强统计服务,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雨花区统计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85880303)。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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