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诈骗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字体大小:

近期,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后未及时办理备案,企业负责人表示其已于2022年9月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成功,并出示“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三级协同”系统)中该企业备案信息截图,但其表示第三方人员未提供纸质备案表。经初步调查,自称“第三方”的宋某某,利用企业负责人不清楚备案办理流程的特点,未实际开展任何机动车维修备案相关工作,使用修图工具伪造了该企业“三级协同”系统中备案信息图片,并以此取企业委托费用。

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需提供经营相关资料至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办理通过后会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发放带有编号的纸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编号等信息将录入“三级协同”系统,全省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查,请广大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同类欺诈行为。




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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