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区交通局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我局办公室负责编写。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四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u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交通运输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5880908)。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区交通运输局按照长沙市雨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促进信息共享,促进工作落实,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建设“财富雨花、幸福雨花、品质雨花”提供保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一)组织领导情况。一是根据局领导调整,相应调整了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二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公开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同时,明确“谁公开、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行政权力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订并公布栏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权力清单事项共69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3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职权1项;责任清单主要职责9大类,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个,公共服务事项4项。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受理并办理回复区长信箱事项2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

  (二)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区交通运输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8年,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收取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制度仍需完善;“五公开”水平还不均衡;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渠道、全方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交通”,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一是对新成立或调整后的局科室全面公开信息,依法公开职能职责及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审批结果。

  (二)以“三公经费”为重点,公开财政资金信息。一是加大交通运输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基础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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