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征收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区征收办字体大小: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雨花区征收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际,认真推进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确部门权责清单。区征收办系区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成立的房屋征收部门,所行使的征收补偿职能职责均由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令第286号及长沙市令第116号等法律法规所赋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区征收办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及时了解。

)加强学习,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突出年度学法重点,定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深入研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工作。2021年,市法制部门组织对长沙市116号令进行修订研讨的过程中,我办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讨论研究,并深入参与市级相关部门召开的研讨会,提出可行性建议。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每年度的如法网学法考法,征收办干部职工圆满完成2021年度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统一考试,参学率、积分达标率均达100%,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三)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征收补偿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喻为天下第一难事。我们切实履行依法依规征收的原则,对每一个征收程序、每一个征收步骤都非常重视,做到认真研究、慎重开展。特别是征收补偿方案,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定要认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每个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我们都做到了及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不少于30天,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形成了以一科室牵头、多科室配合、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及司法局意见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集体决策的模式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化。做到每个项目的征收决定及公告,均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工作要求,由区征收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办进行联合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五)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去年以来,由区法制办统一聘请的律师顾问团队负责日常文书审查、法律事项咨询等业务,建立并完善了法律顾问审核流程及审核意见表坐班登记表填报等工作。为强化法律支持,我围绕棚改、征收相关工作,主动与各部门和法律顾问对接,规范相关文书和程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全程把好法律关口,确保做好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工作防范并化解了因征收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六)创新征收工作模式。原有模拟征收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创新,并不断探索、总结、改进模拟征收方法,打造了阳光意愿征收新型征收模式,认真听取百姓意愿,真正做到了服务为民利民。2021年,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铺排,共开展5个阳光意愿征收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区征收办不断总结征收工作经验,学习和探索如何更好地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征收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征收办法律专业人员紧缺。目前,区征收办没有法律专业毕业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很有必要配备多名法律专业的人员。二是各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征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在征收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涉及行政法、民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内容,各项目指挥部征收工作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相关法律专业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征收项目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有待提高。近几年,棚改、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不断开展,被征收人数量增多,加上国有土地征收相关奖励、装修、公房承租人等政策全新调整,对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各项目征收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水平不够,导致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深度都不够,亟需法律专业人士对各项目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宣传普及力度。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征收办主任、党组书记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项目征收、化解矛盾问题。

(一)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区征收办定期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提出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征收办及各科室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做到了每周工作例会进行法治宣传和学习,每项目及时对疑难杂症进行法律会诊,严格做到依法征收、依法补偿,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在涉征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中,根据区领导工作要求,区征收办主任、党组书记严格抓好落实、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关应诉工作,积极主动代表区政府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在出庭应诉的过程中,一方面不放弃继续积极沟通被征收人,继续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被征收人的理解;一方面对自身工作进行回看和自查,对照法律法规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认真开展法治活动。区征收办每季度定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区征收办主任、副主任到各征收项目指挥部了解并指导征收工作,并主动与前来了解征收情况的居民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各科室长定期到项目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征收业务工作培训和宣传,并依法答复居民的问题;三是在2021第三季度,按照区防疫总指挥部统一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分批次下沉冯家冲、香樟路、井旺三个社区开展社区防疫等工作  协助社区宣传国家重大防疫政策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疫工作要求。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征收办将按照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稳定和谐推进。

抓好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多方式地对相关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征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征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要求。

强化法制宣教。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征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征收程序和补偿政策的了解与认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环境。

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进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打造依法、阳光、透明、和谐的雨花征收良好形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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