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来源:区征收办字体大小: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征收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拆除行为,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拆除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拆除工程市场行为

1、房屋拆除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承担。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2、项目建造师、拆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人证合一,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或自己以他人名义从事拆除施工管理。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与征收部门签订《拆除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4、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将下列资料报市征收办办理拆除工程备案手续。 

①《长沙市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

②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证书; 

⑤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事故处险应急预案; 

⑥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合同; 

⑦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 

⑧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证书; 

⑨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进一步规范拆除工程现场行为 

1、拆除施工单位应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后实施。

2、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没有与房屋征收部门办理交房手续的,施工现场清场不到位的严禁拆除施工。   

3、拆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条件检查制度。在开工前必须检查建筑内、外侧以及地上地下各方面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并填写《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条件检查记录表》后方可施工。

4、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的,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需撤离人员的,必须在建筑物拆除安全范围内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施工。 

5、严格执行旁站监理,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拆除现场全过程旁站监理,严禁脱岗。

6、拆除施工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区域应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及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应按文明创建相关规定设置公益广告。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严格落实“五个百分百”要求,同时做好降噪、减震和保洁等文明施工措施,并在现场主要出入口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注明施工概况,接受社会监督。 

7、拆除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做好抢险和救护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按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不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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