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区征收办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长沙市雨花区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征收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了综合科和征收科具体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设公共信息专干1名和项目信息专干1名,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了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形式多样,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征收区域张贴、发放到户、报纸公告、公开栏、专题培训等形式及时公开我办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最新工作情况,将依法公开、公示作为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注重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审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一是制定了《雨花区国有土地征收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日报送、周小结、月典型”的形式报送信息,且力求及时准确、简短有力、图文并茂,经相关部门经过筛查后,以简报、手机报、QQ群、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各类信息。二是抓实网页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上传新稿件。今年以来,报送的信息内容涵盖重要会议、群教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支部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征收拆迁信息及培训活动等多方面。其中部分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征收办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处采用。三是建立网站沟通机制,运用现代网络平台,及时开展实时交流,针对信息的内容、发布方式方法、图片配备、发布角度等及时接受网站编辑的指导,增强报送信息的针对性、多面性。

(三)转变思路,创新信息发布工作。一是信息更加规范化。为了让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由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相关要求对征收拆迁类信息逐项进行编码,使信息具有“身份性”。二是信息更加便利化。针对部分办事群众不会或不便上网的实际,我办提供便民服务热线,并设立服务热线专干1名,为群众获取征收补偿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真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对接。三是助推征收工作快速化。征收工作严格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实现“阳光征收”、“高效征收”、“和谐征收”、“廉洁征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被征收户更加地了解支持征收工作,有助于征收工作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7年,我办通过各种途径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4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条、领导信息3条、政务动态391条、通知公告13条、图片新闻78条、规划计划6条,人事信息6条、统计数据96条,信息公开保障20条,应急管理4条,领导信箱13条,结果反馈7条,重大项目675条,财政信息28条。(如图1)

    

  

  

  

      

  

  

(二)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如图2)

1、组织机构,包括区征收办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规则。

2、工作动态,包括全办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政策法规,包括区征收办各类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公开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干部选拔等。

5、重大项目信息,包括征收拆迁等信息。

    

    

  

    

(三)公开的政府信息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实际,我办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等信息。

二是主要通过现场张贴、发放到户、公示栏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三是通过专题培训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办共收到并书面回复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一)2017年4月10 日收到依申请公开“关于长重棚改项目征收补偿过程中6栋公房及部分公房518户备案信息”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请该申请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机关提交补正相关申请材料,该户逾期不补正且并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撤回申请。

(二)2017年4月18日收到依您申请公开“《雨花区长沙橡胶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项目一期D地块未登记建筑合法性综合认定核实结果公示表》文件中22、23项认定来源及依据”信息的资料,根据申请内容描述,我机关于2017年5月3日将认定依据《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提供查阅。

(三)2017年5月25日收到依申请公开“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关于租住公房职工进行房改备案的回复”的资料,同日我办向长重棚改指挥发函,根据申请内容描述,我机关于2017年6月20日将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关于租住公房职工进行房改备案的回复复印件提供查阅。

(四)2017年7月20日收到依申请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邓顺其的征收补偿协议及项目征收公告、政策文件。”的资料,同时于2017年7月28日收到该补正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内容描述,我办于2017年8月2日将长沙市雨花区东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邓顺其的征收补偿协议及该地块被征收房屋测绘面积情况公示提供查阅,并告知该户关于雨花区东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及政策公开事宜,相关公告及政策由雨花区人民政府发布后,已经由该项目指挥部和实施单位东山街道办事处在项目指挥部和拆迁范围内的宣传栏书面公示,同时由区征收办在雨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重大项目中进行网上发布,相关人员可随时查阅、打印,因此我办不再提供。

(五)2017年8月30日收到依申请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镇集体财产的征收”的资料,根据申请内容描述,我办于2017年9月11日将与2008年以来我办参与征收的香樟东路、川河南路、武广片区川河路项目涉及东山镇集体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复印件提供查阅。

(六)2017年11月20日收到依申请公开“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征收协议”的资料,根据申请内容描述,我办于2017年12月4日将长沙市雨花区长沙橡胶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C地块(被征收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复印件提供查阅。

(七)2017年12月7日依申请公开“1、雨花区华狮棚改项目(二期)中关于申请人承租面积的装修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2、雨花区征收实施单位与产权人星星大厦征收协议”的资料,根据申请内容描述,回复如下:1.关于该项目申请人承租面积的装饰装修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经核实,该项目装饰装修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4号)相关规定执行,故不存在的此项公开资料。2.雨花区征收部门与产权人星星大夏的征收协议。经查,星星大夏的房屋产权人湖南省星星影视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暂未与雨花区征收办签订征收协议。故也不存在的此项公开资料。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办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由于专业工作人员不足,有些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图文信息较少。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等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每个科室明确一名信息专员,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并报送本科室的相关信息,保证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更新网站的信息。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现代网站信息公开的作用,及时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同时尝试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邮件、QQ群以及在线答疑等形式,与群众进行交流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重点提高回复质量,提升回复效率,并接收群众的监督,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群众对征收事务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定期举办培训规范网络程序。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邀请专家现场给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力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能清楚《条例》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网站信息录入、图片配备、网页规划等相关技术,提高全办的信息化水平,并根据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与征收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切实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种类和内容,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生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雨花区征收办门户网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5880622,地址:雨花区香樟路592号(原武警三支队大院)四楼413室 。邮政编码:4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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