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督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区公建中心字体大小:

中心内设各科室: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督查督办工作方案》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2年11月4日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督查督办工作方案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心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推动雨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力发展,特制定如下督查督办工作方案:

一、督查督办工作组织

中心督查督办事项办理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成立督查督办工作小组。

组  长:曹  斌

副组长:彭卓宇

成  员:唐  佳  邹  蛟  黄佳琪

二、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会议、文函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重要批示需要中心办理的事项。

(二)区委、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各项中心工作或阶段性工作的部署。包括:安全生产、蓝天保卫、文明创建、垃圾分类、节能环保、禁烟控烟等工作。

(三)重点办主任会、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业务工作调度会等各项重要会议部署的事项。

(四)中心领导在有关文件、签报、资料上的批示,及其他方式说明需督办的事项。

(五)中心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绩效考核项目、百日竞赛及日常工作进度跟踪、总结及反馈。

(六)党风廉政、工作纪律等事项。

(七)建议提案办理、重要信访件、12345重点难点工单的处理。

(八)其他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工作流程

(一)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流程

办公室对市区重要通知、领导批示件进行收文登记,及时呈送领导阅批。按照领导批示,将批示办理件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送交有关科室承办。承办科室认真按照领导的批示意见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进行进度跟踪,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综合汇总,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将完成情况上报并备案存档。

(二)区委、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各项中心工作或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流程

1、安全生产、蓝天保卫工作:根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蓝天保卫工作要求,中心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分别带队对中心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蓝天保卫工作进行督查,市对区半年度和年度督查及日常不定期工作检查等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蓝天保卫专项工作专干收集检查通报或情况反馈,交由各项目部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落实并向办公室和专项工作专干反馈整改情况。各专项工作专干负责收集、汇总整改情况,报分管领导审阅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向市、区两级报送整改情况。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收集、汇总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归档。

2、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由管理科室督促在建项目工地做好围挡设施、公益广告设置、周边环境和食堂卫生等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联点社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和日常工作。各分管领导和督查小组成员在创建工作开展期间,对中心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垃圾分类、节能环保、禁烟控烟:根据上级有关垃圾分类、节能环保、禁烟控烟工作要求及创建标准,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中心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由督查小组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各项重要会议部署事项办理工作流程

中心办公室将文件及会议中需要督办的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进行分解,明确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同步报送分管领导并向相关科室交办。在办理过程中及时跟踪、督促科室认真落实文件和会议决定、部署的重要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科室反馈办理结果后,由办公室认真审核并综合汇总报相关领导。会议中明确了责任科室或牵头科室,办公室直接交办相关科室。

(四)中心领导批示件及其他批示事项办理工作流程

办公室对中心领导批示件及批示事项进行登记,按照领导批示内容,将批示办理件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送交有关科室承办。承办科室认真按照领导的批示意见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进行进度跟踪,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综合汇总后,报相关领导审阅。

(五)中心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绩效考核项目、百日竞赛及日常工作进度跟踪、总结及反馈

1、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中心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实行“每月一跟踪、每季一通报、半年(年度)一总结”的制度。办公室将目标任务下发后,各项目部根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每月进行进度反馈,办公室认真审核、收集汇总反馈结果后,报相关领导审阅。

2、重大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对照市、区两级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和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列出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项目部认真落实目标任务,每月报送项目工作进度。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及时跟踪,收集、汇总办理结果后,报主要领导审阅。

3、百日竞赛项目:根据区项目建设百日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和要求,制定中心百日竞赛项目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各责任领导和项目部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讲评、一季一督促”的原则,对标对表方案、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以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办公室对项目进展情况“一周一汇总上报、一周一督促通报”,对进度滞后情况、收集反馈问题及时汇总,报主要领导审阅,交办督办,实行清单销号管理。

(六)党风廉政、日常工作纪律等事项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由中心办公室牵头,营造全中心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作风的氛围,对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

(七)建议提案办理、重要信访件、12345重点难点工单的处理

1、建议提案办理: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对中心所涉及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经办科室、经办人、办结时限,相关科室提出办理意见,反馈办理结果,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审阅,按要求上报,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建议、提案办结时间为两个月。

2、重要信访件、12345重点难点工单的处理: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办结时限,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办理结果后,报经相关领导审阅,及时向群众和相关部门反馈。对暂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处理,做好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办公室每月统计、汇总办理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1、建立督查督办责任制。中心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抓督查督办工作,办公室专干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对需要督办的事项,应明确办理科室,责任到人,适时催查落实。各事项主办、协办科室应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紧密配合。

2、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责任科室接到督查交办事项后,立即组织研究落实,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对存在困难或需要延期办理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反馈进展情况,预估完成时间。

3、严格核查,保证质量。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办理结果,初步审核督查事项是否事实清楚、意见明确、处理到位。对结果不明确或处理不到位的事项,要发回重新办理。对涉及多个科室的,要加强沟通协调。需向上级部门反馈办理结果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按有关规定的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办理结果。中心领导交办督办事项,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办理情况,紧急事项即时报送,并根据领导要求对正在落实的事项继续跟踪督办。各督办事项办结后,办公室要将办理结果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五、结果考量运用

督查督办工作结果实行积分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科室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在中心月工作会上通报,年底汇总全年度积分情况,作为中心全员绩效考核依据。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以及办理情况较好、速度较快、质量较高的科室及责任人进行加分,对工作落实不力、办理进度滞后、结果质量较差的科室及责任人进行扣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扣)分。

把督查督办工作结果运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作为绩效考核、干部选拔、推荐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对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推介,对敢于担当的典型事迹进行正能量宣传。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督办,跟踪问效。对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前的个人给予推荐表彰、评优评先、提标提级,以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崇尚实干、担当作为;对年度积分排名靠后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科室长采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方式处理。对年度积分排名靠后的个人进行提醒谈话、降标降级、调整岗位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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