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区公建中心字体大小:

中心内设各科室: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12月2日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中心管辖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心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作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现场隐患排查和整改,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参建各方、各层级安全意识,全面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中心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其他业务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工作人员为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四、制度措施

1、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和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领导责任清单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管理相关业务科室的分管领导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科室管理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项目现场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带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留存备查,重大节假日按区安委办要求加大检查频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以文字和影像结合形式回复;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项目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作为对监理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监理例会主要必谈内容。同时,项目现场工程师应仔细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应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日常的安全交底、风险识别等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费用投入。项目现场工程师每月必须有不少于两次的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中心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培训课程,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职工和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技能,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项目现场负责人应督促各项目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三级安全施工交底,未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培训的班组和人员不得进场施工作业。积极按照区安委办相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宣传,重点以6月“安全生产月”、11月“消防安全月”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中心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一次,中心所有在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业务管理科室通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讲评。

5、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以项目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现场工程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每月领导带队检查等内容为评价依据,在项目集中支付时,按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量,酌情考虑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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