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59条,其中,政务动态44条、通知公告5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3条、政策文件2条、公开年报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申请人为普通市民,已及时办结。
3.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中心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4.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中心发布的信息内容、格式等均准确、规范。
5.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网站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平台账号安全管理,信息员、审核员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信息安全。
6.监督保障情况
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加强,对市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敏感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还需提升,中心实施的部分重大项目的重要节点信息公开的连贯性、完整性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虚心借鉴,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项目进展信息公开的连续、完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881396)。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