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区政务中心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现公布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中心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网页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5880866)。

    一、概述

    2017年度,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改革和推进中心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建设人民获得感更强的政务服务中心”为目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制度。作为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机构,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顾问,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依申请公开规定、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及具体措施、区政府及本部门单位对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信息的公开方式以及监督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加强检查督促,完善监督机制。中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信息公开问题。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真正做到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变化调整的名录和内容,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动态和政策。及时在中心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动态信息;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网站等规定渠道和载体报送文件与其他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丰富公开平台,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中心政务公开栏、微信等多功能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设置了多版块组合的政务公开宣传栏,采用电子显示屏和平面宣传栏的形式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指南。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区政府政策法规解读,满足市民群众的需求,让不同类别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组织机构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6%;政策法规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6%;通知公告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6%;政务动态52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62.7%;政策文件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6%;人事信息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2%;统计数据12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4.5%;信息公开保障内容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2%,政策解读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2%,政民互动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办理情况

    2017年,中心本级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7年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于规定时限内依法回复申请人,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跟踪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回应政策解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热点问题的搜集和回应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和日常工作遇到的情况,搜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和途径回应和解读,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利民便民,服务好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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