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负责区管建设项目(含二次装饰装修、护坡、挡土墙工程、深基坑、临时建筑、非拆迁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含消防)过程监管事务性工作;
3、负责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许可、产权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内混凝土搅拌场站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受监项目工地扬尘治理、蓝天保卫战、计划生育、文明创建、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5、负责农民工学校创建及备案工作;
6、负责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信访事件,协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