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服务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

(二)负责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含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建筑节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竣工验收备案(含消防)、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存在隐患的既有建、构筑物进行安全指导和技术咨询、房屋安全鉴定以及护坡、挡土墙、深基坑应急处险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房屋装饰装修监管工作。

(五)协助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辖区内商品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六)负责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属地街道(镇)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一次性表决、应急维修、三万元以下一般维修的使用监督、审查,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性咨询和指导。

(八)负责区属建筑业行业的资质动态管理,指导区属建筑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九)负责城区排水管理。

(十)负责授权范围内供水设施建设监管。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组织指挥、方案拟订和计划实施。负责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建群众防空(人民防空专业队)组织体系,组织人民防空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宣传教育及相应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组织辖区内人民防空指挥所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直管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并指导警报管理单位开展工作。

(十二)负责区内混凝土搅拌场站日常管理。

(十三)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分配、资格审查和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资料的审核。负责全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登记审核。负责雨花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行业监管科、工程技术和设计管理科(加挂建筑节能办公室)、水务科、工程和人防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2、长沙市雨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建筑执法监察大队; 4、长沙市雨花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5、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936.2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40.54万元,下降23.51%。主要是因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2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1.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1,9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37万元,占12.45%;项目支出19,205.87万元,占87.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36.2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40.54万元,下降23.51%。主要是因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3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03.81万元,增长28.79%。主要是因为既有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3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47.81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万元,占0.05%;城乡社区支出4,391.72万元,占20.02%;住房保障支出17,484.97万元,占79.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0.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03%,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4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人防维护)。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税务缴税凭证缴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9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奖金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等增加的人员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房产办证处遗)。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增设电梯示范社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既有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补贴因未竣工验收跨年支付。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5.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物业社工、增设电梯),增设国有土地棚改户自购住房奖励、怡景民居加固工程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5.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住房租赁奖补)。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预算用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增设电梯因未完成竣工验收暂缓发放的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28.1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相关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2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48万元,下降65.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27.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72.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40人次,主要是湘潭市调研圭塘河治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及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及维修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34.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交通补贴计算错误,年中追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会议费0.22万元,召开物业管理会议,人数630人,内容为2021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人防通讯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7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3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各项工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政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共补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41个;二是减轻了老百姓增设电梯的资金压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项目补贴资金需在项目完成报建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建设档案移交等全过程环节后才能按相关程序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此过程时间周期长;二是老旧多层住宅大多居住人员情况比较复杂,经济情况各不相同,群众对于个人出资加装电梯,需求和反应程度各有不同,电梯加装前的业主意见收集、达成一致的工作做起来非常复杂和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增设电梯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二是对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已竣工未提交补贴申请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项目尽快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补贴资金尽快拨付到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748.66万元,完成预算的6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了施工图审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把关作用;二是切实提高了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拨付周期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自上而下形成共识;二是强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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