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雨政办发〔202019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方案的通知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3

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17)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2020年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年”,强化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力保障、全面提效,推动雨花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2020年底,完成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实现厨余垃圾进场有效数量达到年度本区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年度可回收物收集量达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分类设施

1.源头分类设施提标。规范生活垃圾类别名称、标志和图形符号,严格对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执行,2020930日前全部更新到位。不断优化分类投放设施的数量、布局,在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导示图,便于居民分类投放。

居民区主要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桶,且原则上采用脚踏开盖式。每个居民区应当规范设置1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

餐饮门店、宾馆、酒店、食堂等集中就餐场所设置餐厨垃圾投放设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地铁站、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园,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设施。

居民小区、集中办公区、商业综合体结合实际,规范设置大件、装修垃圾收集点。

2.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根据厨余垃圾量的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厨余垃圾站和厨余垃圾运输车的数量配套保障收集和运输能力,规范设置标牌。按照片区统筹的原则确保每个居民小区配备1台以上标志和图形符号清晰、具备分类收集功能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

按照片区统筹、满足分类存放转运的原则,加快推进物业小区垃圾站的新建和改造,规范建立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3.终端处理设施提标。加强大件、装修、园林、果蔬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源头分类减量。

(二)完善工作机制

1.精准掌握基础数据。对各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核实社区、小区、居民住户,及各类分类设施的数量。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和归口管理,确保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2.落实各项操作规范。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七大类收运处置作业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收运处置体系。

3.落实收运一张图管理。物业企业负责将本小区的家庭厨余垃圾,转运至街道(镇)指定的厨余垃圾站(点);街道(镇)、社区负责开放式小区的家庭厨余垃圾转运工作;区环卫中心负责将家庭厨余垃圾从厨余垃圾站转运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加强家庭厨余垃圾质和量的监管,及时查处混投混运行为,将市公布的家庭厨余垃圾质量和源头追溯、整改情况,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考核。

4.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指挥部牵头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常态督导、调度、通报、讲评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5.打造示范和样板。继续推进以街道(镇)为单位的示范片区建设,202011月底前完成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各街道(镇)年度创建不少于10%的居民家庭源头分类投放示范小区;持续开展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三)强化源头分类

1.提高居民知晓率。加强入户宣传和桶边指导队伍建设,以开展“居民家庭每天一袋厨余垃圾”活动为契机,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持续培养居民分类意识。

2.注重居民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探索新技术新方式,强化家庭厨余垃圾的溯源管理,努力提升居民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完善各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监管,加大混投、混运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物业企业在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的关键作用,将垃圾分类与物业企业信用排名挂钩。

(四)提升法治效果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后,加强《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和落实,不断提升居民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有序推进执法工作,对混投混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处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升法治效果。

三、职责分工

1.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雨花经开区:负责做好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重点做好工业企业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

3.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指导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区教育局:牵头做好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区司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配合普法责任主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6.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7.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指导全区物业企业推动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片区统筹和满足垃圾分类存放的原则,负责牵头制定物业小区垃圾站的新建和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8.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全区农村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9.区商务局:牵头做好全区可回收物收集处置工作,确保年度可回收物收集量达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

10.区文旅体局:指导和督促星级饭店、等级景区、旅行社等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1.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做好辖区发证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任务,牵头负责指导建设农贸(农批)市场果蔬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

13.火车南站综管办:牵头做好火车南站垃圾分类工作。

14.区国资中心:落实区属国企集团及其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15.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继续做好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6.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做好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7.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核定减(控)量指标,提供生活垃圾产量等数据;继续做好厨余、其他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继续做好大件、有害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8.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指导、规范全区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工作。

19.其他区直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大力推动本行业系统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各街道(镇):负责本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推进工作,提升以街道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成效。

21.各社区(筹委会、村):负责本社区(筹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桶边指导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提升源头分类准确率。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实施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垃圾分类作为本单位中心工作,建立日常调度和联点责任机制,配齐工作力量,传导工作压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宣传指导,分区域、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分类工作专项培训,举办分类主题活动,实地观摩学习,运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3加强经费保障。足额保障分类工作的示范社区创建、减量项目建设、服务外包、宣传教育等经费。

4强化责任落实。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指挥部联合区政府督察室,对各级各部门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并定期通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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