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推动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负责组织做好中央、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区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承担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三)负责受理、转办、跟踪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对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收集全区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建议及工作信息,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为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五)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