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9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要求,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雨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880002。

  一、概述

  2015年,在长沙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雨花区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性、规范性政策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的办理流程之中,在文件草拟、会议方案制定、文件信息公开时即将信息公开与否、公开责任单位、经办人、公开方式、信息名称、信息内容、信息公开主管领导意见等予以具体明确;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并固化为工作制度。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应用。截至2015年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已覆盖我区58个区级部门单位,工作平台及工作流程进一步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填报格式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库初步实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聚焦公众关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区科学发展战略,全面公开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部门单位、各街道(镇)工作实施进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拆迁等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区本级和58个部门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报告。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举措,制定并印发了《雨花区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制度措施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和部分其他职权事项进窗上线办理工作的通知》、《雨花区部门权力清单》、《雨花区部门责任清单》、《雨花区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全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经初步审核,共调整和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10项,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2项,调整非行政许可项目8项。清理规范后,拟定区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57项。与清理前相比,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8项。使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更加符合中央、省、市的要求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切实加强民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实施的就业促进、扶贫解困、少数民族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民生工程,将上述10类重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年限、总投资及年度计划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三)拓展公开渠道,狠抓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对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指导,科学制定区政府部门、街道(镇)政府网站年度测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以评促建推动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步入规范发展轨道。二是全力推动区政府部门、街道(镇)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应用。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蓬勃发展的现状,鼓励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宣传载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合信息发布资源,推动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动态发布,构建全新模式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三是努力拓展其他公开渠道。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历年来发布的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并电子化,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区属各部门单位、街道(镇)、群团组织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施、设备的配备。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办公热线电话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为公众提供及时、优质、权威的信息服务。

  (四)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考核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区政府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要求,对全区各部门单位、街道(镇)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质量和水平。二是注重研究分析。借鉴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帮助分析研究解决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区法制办和区政务中心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志就如何界定不予公开范围和解决申请人重复申请、多次申请问题等开展研讨,着力形成可操作的具体工作办法。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交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对区属58家部门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交流、考核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单位、街道(镇)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区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70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4条,占0.26%;领导信息类51条,占0.30%;政策法规类87条,占0.51%;工作动态类10499条,占61.55%;通知公告类137条,占0.80%;规划计划类111条,占0.65%;人事信息类63条,占0.37%;政府采购类498条,占2.92%;应急管理类85条,占0.50%;统计数据类28条,占0.16%;办事事项类221条,占1.30%;行政权力清单类2442条,占14.32%;资金信息类260条,占1.52%;公共资源配置类194条,占1.14%;重大建设项目类81条,占0.47%;社会组织与中介机构类73条,占0.43%;公共监管类432条,占2.53%;公共服务类139条,占0.81%;价格和收费类102条,占0.60%;其他信息1511条,占8.8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办理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已答复3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有26件,占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总数的87%,不予公开的有4件,占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总数的13%。2014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件,2013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相比往年有所提高,基本实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5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于规定时限内依法回复申请人,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起、行政诉讼9起,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和败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少数部门单位无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了解和研究,业务能力不强。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区属部门单位、街道(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十分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还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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