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教育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区教育局字体大小:

2022年以来,雨花区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持续提升教育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省教育厅真抓实干考核中,得分继续排名全省第一,并入选激励名单;先后荣获全国首批“人工智能课程”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全省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全省人工智能条件下教育社会实验首批实验单位、全省高考优秀考区等荣誉;在全国人大“双减”工作座谈会、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工作会、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全省校外培训整治会上推介典型经验;校园足球工作获评全国典型并作为全省唯一在全国校足办官网推介;区政府教育履职评价获评优秀等次;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师报》《湖南教育快讯》等媒体先后推介雨花教育典型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长张新卫带头开展理论学习20余次,调研课题3个,深入跳马片区、枫树山集团、雨花实验小学讲授专题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动班子成员宣讲10余场。通过收看大会直播、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学、发放党的二十大书籍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专门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坚持法治思想学习“局长、书记亲自抓”和“行政干部重点抓”,研究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支部、小组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大讲堂,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2022年学法普法考法,4640名在编教师全部通过。

(三)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全面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清廉长沙建设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自觉接受党内、纪检、社会、舆论监督,以述责述廉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制定《中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委员会、党委书记、党委其他成员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雨花区教育系统主要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雨花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责任清单》等;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建设、应用工作;在教育系统推行纪检监察工作分片组管理,纪检干部交叉分组监督执纪;聘请20名师德师风监督员,开展违规补课收费、收受红包礼金、“学位”问题等专项整治;开通举报邮箱、电话、二维码,对举报情况每月进行分析,每季度进行通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推进全区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清廉学校”工作纳入开学工作督查及学校绩效考核,邀请市、区纪委监委领导对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在“两节”期间对全区127个单位的作风及“清廉学校”建设进行细致督查。2021年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单位实行追踪,对18所中小学校和35所普惠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查严办各类案件。选树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为第一批清廉单元建设典型,三湘风纪网、新湖南、学习强国、廉洁长沙和《长沙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简报》等多家媒体推介我区经验。

(五)持续优化教育行政执法机制

率全市之先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健全相关执法和监管职能,按照属地责任、部门协同原则,创新开展“三百工程”网格化常态督查,全年开展联合行动5次,出动各类督查人员1.1万人次,责令整改问题43个,关停无证机构58个。采用“双审制”对培训学校的906份培训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率100%,合格率96.5%。完成资金监管从区级向全国平台过渡,全流程监管率100%,年内监管资金额度达到7400余万元。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爆雷“冒烟”等风险防控及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线索查处12条;帮助群众化解退费难问题,满意率100%。完成在职教职工、入校工作人员、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犯罪记录查询20000多人次,清退“政治体检”不合格人员。

(六)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抽查数达到检查对象名录库总量的40%,超额完成抽查任务,结果100%公示。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率全市之先设置行政审批科,并入驻雨花市民之家。用心用力开展“走流程,优服务”行动,办件覆盖率达100%,承诺时限压缩率达80.11%。进一步打造“无证明”城市,率先完成《长沙市雨花区“减证办(免证办)”事项清单》上报工作,实现审批案卷“无证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完成教育服务事项3316件,指导约80家非学科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完善资料,推出包含审批依据、流程、清单、职责分工等“一单式”审批清单。受理依申请政务公开事项6件,行政许可案卷市级抽查初审98分,初审获评优秀案卷。

(七)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定《中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聘请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为局机关、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直属二级机构提供合法性咨询、公平竞争性审查、合同审查、突发情况处理等法律服务,并协助相关科室完成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清理、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定期自查等工作。圆满完成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

(八)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接受公开监督。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在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地方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主体及相关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全程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九)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制定分批合格推进方案,对上半年考试合格的25名同志给予表扬,对下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55名机关干部、二级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底造册,逐个通知落实。协调解决工学矛盾,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开讲、传经送宝,建立学习群,指定负责人和联络员,互相交流探讨学习经验。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效,做到学习与工作统筹兼顾,相辅相成。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教育执法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且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体量庞大,较难实现精细化执法监管。学校周边乱设摊点、校园环境整治等,都需要街镇、市监、交警、文旅体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才能更好维护教育的发展环境。

(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法律学习和严格的执法训练,对专业法律法规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教育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夯实。“法治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普法教育”“道德教育”区分不够清晰;法治教育内容的教育逻辑尚不合理,法律逻辑不够突出;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育知能无法满足开展法治教育的迫切需求,管理评价机制对学校缺乏牵引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明确法治建设分管负责人和牵头科室,细分任务到各科室;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法治相关重点任务;践行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年度考核中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作为干部履职尽责绩效的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2022年,按照“谁主管、谁出庭”的要求,出庭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起,无一败诉,每月按时报送出庭应诉情况。

(二)依法化解教育系统矛盾纠纷

2022年,区教育局实施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工程,推选28个单位31名阳光服务专干参与跟岗培训。12345热线工单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共受理工单3920余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5%,工单办结率100%,满意率99.74%,解决率约88%,高于全区平均值。教育阳光服务共受理事项1587件,投诉事项同比减少5.65%,被长沙市教育局评为“2022年度一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等为契机,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创建过程。聘请120名法治副校长,联合法律顾问开展法治知识讲座。借助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宣传宪法知识,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思政课、班会集会等开展防毒、防性侵、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宪法知识竞赛、法治课堂教学竞赛、法治征文、法治微视频、书画作品征集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多管齐下壮大教育执法力量

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单位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有关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会同有关单位部门予以限制业务开展、吊销营业执照。统筹各方力量,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热心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二)多措并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增强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组织干部外出学习,借鉴成功经验。

(三)形式多样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中小学法治教育是法律系统与教育系统的互动过程,转变观念认知,明晰法治教育重点;“实践教育是法律教育骨骼上的肌肉”,关注实践教育,促进学生法治体验;加强培养培训,增进教师法治知能,建立专职化、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评价体系,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提升激励和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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