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雨花区2023年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区教育局字体大小: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发挥劳动教育在全面育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我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度区级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区级劳动与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单位范围

1.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申报单位:雨花区区属中小学校。

2.劳动与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单位:雨花区区属范围内能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的企业、高职院校或社会实践基地等单位。

2)参评基本条件

1.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参评条件:申报的学校劳动教育有课程,学生参与全覆盖,劳动形式多样化,工作开展常态化,安全实施有保障;根据《雨花区2023年中小学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建设评估标准(试行)》自评得分90分及以上。

2.劳动与实践教育基地参评条件:申报的单位劳动实践场地(场所)具备合法资质且产权明晰无纠纷,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劳动实践课程体系,有操作实施人员专业团队,内部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根据《雨花区2023年中小学劳动与实践教育基地评估建设标准(试行)》自评得分90分及以上。

二、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项自主申报。

2.实地考察:6月组织多部门联合工作小组进行实地考察,根据标准现场计分。

3.综合评议:根据实地考察计分情况并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排序。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雨花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评选方式

1.建立由学生科、安保科、教科所、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学校劳动教育主管行政、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

2.由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流程进行评定,对认定单位予以授牌。

3.对于评选通过单位,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工作汇报,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授牌单位的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常态化、有实效。

四、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须填好申报表(盖公章)、自评计分表((盖公章);于202342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谭振宇,电话:84125742,1378726896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开展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创造条件,高标准地做好创建工作。

2、各单位应该认真研究创建标准,对照标准开展工作,确保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后申报,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附件1.《雨花区2023年中小学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2.《雨花区2023年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3.《雨花区2023年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附件4.《雨花区2023年劳动与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3412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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