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参加校外培训安全公约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区教育局字体大小:

雨花区参加校外培训安全公约


为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平安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参培学员身心健康,促进教培行业规范发展,雨花区教育局温馨提示如下:


培训机构篇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平安中国建设、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坚守安全目标底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平安建设和安全目标任务,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不发生校方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2.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身故抢劫、性侵猥亵、纵火盗窃等犯罪案件。

3.不发生参加非法宗教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不聘用未取得国内相关资质的外籍教师。

4.不发生“涉黑涉恶”参与“黄赌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5.上课期间,保安及前台工作人员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培训机构,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应勤巡查并注意观察进出培训机构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6.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守师德师风底线开课前检查教学设备设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异性师生不得在无观察窗、无摄像头的场所内进行单独辅导及其他活动。

7.保证饮用水安全业余培训学校不得提供餐饮服务,艺考类培训学校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定期接受其监督、检查

8.做好课间管理,当值行政应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培训机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9.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培训机构内禁止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等设备

10.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家长篇


1.科学安排课余及假期学习生活保持平和的心态培养教育孩子,多关注孩子的自主发展,以身心健康为重,遵循成长规律。

2.为孩子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请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培训机构。报名前先参观校区,了解其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与实际办学地址一致;核验任课教师资质,查勘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培训教室是否密闭、有无观察窗、有无摄像头等,不进入存在消防、教学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参加培训。不在“校外培训家长端”以外的平台缴费。

3.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引导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诊,不再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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