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参加校外培训安全公约
为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平安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参培学员身心健康,促进教培行业规范发展,雨花区教育局温馨提示如下:
培训机构篇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平安中国建设、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坚守安全目标底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平安建设和安全目标任务,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不发生校方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2.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身故、抢劫、性侵、猥亵、纵火、盗窃等犯罪案件。
3.不发生参加非法宗教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不聘用未取得国内相关资质的外籍教师。
4.不发生“涉黑涉恶”、参与“黄赌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5.上课期间,保安及前台工作人员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培训机构,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应勤巡查并注意观察进出培训机构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6.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守师德师风底线,开课前检查教学设备设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异性师生不得在无观察窗、无摄像头的场所内进行单独辅导及其他活动。
7.保证饮用水安全,业余培训学校不得提供餐饮服务,艺考类培训学校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定期接受其监督、检查。
8.做好课间管理,当值行政应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培训机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9.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培训机构内禁止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等设备。
10.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家长篇
1.科学安排课余及假期学习生活,保持平和的心态培养教育孩子,多关注孩子的自主发展,以身心健康为重,遵循成长规律。
2.为孩子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请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培训机构。报名前先参观校区,了解其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与实际办学地址一致;核验任课教师资质,查勘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培训教室是否密闭、有无观察窗、有无摄像头等,不进入存在消防、教学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参加培训。不在“校外培训家长端”以外的平台缴费。
3.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引导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诊,不再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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