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
何敬之
地址:
区政府大院2号楼B326
电话号码:
0731-8588219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00-5:00
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一) 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对街、乡、镇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三)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政策和标准,组织责任督学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幼儿园自主内涵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幼儿园办园水平的督导评估。

(五) 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监测结果应用机制,引导质量监测结果运用。

(六) 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 办理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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