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及反传销活动。
2.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以及国家安全、外事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及其他灾害事故;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负责安全、禁毒教育工作。
3.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局机关安全保卫及有关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普法教育工作。